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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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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067 更新时间:2019年04月11日13:46:18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如何区分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团队、皓哲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20186月至20189月,被告人张某在钢铁南厂区门卫工作期间,与罗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相互勾结,先后9次为罗某等人装运盗窃面包铁等物品的货车放行,涉案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10300元(另有6万元属未遂)。

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辩称:同伙罗某等人为货车司机,利用职务便利,将其负有押运、保管职责的面包铁扣留后运输出厂,本案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团队、皓哲律师团队】

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关于本案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职务侵占罪是行为人利用其对本单位财产具有管理职责,在实际控制、处置本单位财产时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

结合本案,主体上,罗某等人系运输站的职工,非钢铁厂的职工,其行为侵犯的并非是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不经手期间无法完成对财物的占有,与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实际控制、处置财产时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特征不符。罗某等人利用易于接触面包铁等物品的工作便利,趁人不备将其偷运出厂,非职务之便,本案应定性为盗窃罪,该辩解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团队、皓哲律师团队】

律师评析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是有所区别的。首先,该两罪在主体上不同,后者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侵犯的客体也不同,后者侵犯的是本单位财产所有权。第三,该两罪最本质的区别是在行为方式上,前者为非法占有,后者为合法控制。因此,在区别两罪时,应当从主客观方面来进行区分判断。

 

《刑法》中有关职务侵占罪的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中有关盗窃罪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本案例由广州皓哲律师团队 撰写编辑,转载请注明来自广州刑事律师网 皓哲律师团队 及网址 http://www.gzzmlls.com/,否则视为侵权,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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