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非法占用农用地,或构成刑事犯罪
【广州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律师】案情概览
苏某在甲村经营一家物流公司。2017年10月,苏某在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其承租的甲村10亩耕地修建停车场供其公司停车使用。
经市国土资源局鉴定:苏某非法占用10亩耕地,土地硬化,目前不能耕种,属耕地严重毁坏。
公安机关立案后,苏某将应复耕土地全部复耕完毕,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勘查,复耕土地已达到耕种条件。
【广州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律师】法院裁判
被告人苏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告人苏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苏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广州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律师】律师评析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土地资源,应当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禁止任何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1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案中苏某租用甲村农用地土地进行建设,应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其在未获准许的情况下改变土地用途,谋取利益,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罪。
【广州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辩护律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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