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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新峰接受审查调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据贵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新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在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潘新峰简历
潘新峰,男,汉族,1974年12月生,湖北浠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07—1997.08 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见习民警;
1997.08—1998.09 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科员;
1998.09—2000.03 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钦城大队科员;
2000.03—2001.08 钦州市公安局钦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1.08—2001.12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科副科长;
2001.12—2005.10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 ;
2005.10—2009.05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科科长(正科级) ;
2009.05—2011.01 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
2011.01—2012.09 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
2012.09—2013.05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副处长级) ;
2013.05—2016.05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
2016. 05— 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