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刑事律师】
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高材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高材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材林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参加迷信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高材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信仰,初心不正、思想不纯,搞政治攀附;党性缺失,宗旨泯灭,搞迷信活动;亦官亦商,滥权妄为,肆无忌惮借用巨额钱款;贪欲膨胀,公权私用,非法侵占巨额公款,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蜕化变质,自甘堕落,搞权色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吉林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材林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下一次吉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吉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材林简历
高材林,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湖南汉寿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4年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汇率处处长;
2005年10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处级干部;
2005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开市场操作部副主任(正处级);
2007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开市场操作部副主任(副司级);
2009年10月,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0年4月,任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0年6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筹备组)主任(组长);
2010年12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2年10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4年1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4年4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15年7月,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5年8月,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年12月,任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
(吉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