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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鹤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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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15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27日14:15:32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鹤决定逮捕

来源:高检网

 

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李鹤(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李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广东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资深刑事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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