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 13632355031

< >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邦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分享到:
点击次数:399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5日01:13:47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邦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邦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广东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广东资深刑事律师

  经查,吴邦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操办婚庆、借机敛财,投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无视党纪国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利用司法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与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私相授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违背司法人员职业操守,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国家司法公信力。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刑事审判中,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为毒品犯罪被告人和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判处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大额现金,涉嫌徇私枉法罪。

  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邦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广东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广东资深刑事律师

  吴邦胜简历

  吴邦胜,男,汉族,19681月出生,重庆市人,大学文化,198712月参加工作,1998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12月至19992月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

  19992月至20057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20057月至20063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063月至201112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112月至2012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勐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22月至20141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41月至20161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612月至20173月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73月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广东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广东资深刑事律师

(云南省纪委监委)

 广州刑事律师.jpg

上一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下一条: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周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