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 13632355031

< >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郑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分享到:
点击次数:280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07日16:08:23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郑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广东检察

 

日前,广东省汕尾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郑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广东刑事律师,广东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郑佳利用担任海丰县县长、县委书记,汕尾市委常委、陆丰市委书记,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汕尾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刑事律师,广东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广州刑事律师.jpg

上一条: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李国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下一条:【肇庆】徐某戊、杨某甲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刑事二审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