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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庄木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汕纪宣
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陆丰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庄木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广东刑事律师,广东陆丰刑事辩护律师
经查,庄木辉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求岗位调整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贪欲膨胀,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庄木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庄木辉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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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木辉简历
庄木辉,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陆丰人,大专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8月任陆丰市交通局副局长、港务局局长
2007年10月任陆丰市西南镇党委书记
2010年10月任陆丰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2014年12月任陆丰市水务局局长
2016年2月任陆丰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7月被免职
十三届陆丰市委委员广东刑事律师,广东陆丰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