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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洪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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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51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1日00:35:53 打印此页 关闭

广东刑事律师

广东惠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洪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惠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广东刑事律师,惠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经查,林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骗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贪欲膨胀,利用职权在获得项目指标、土地竞拍、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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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洪简历

  林洪,男,19669月出生,汉族,广东惠州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6月参加工作,1993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10月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33月任惠州市龙门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20039月任惠州市龙门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20041月任惠州市龙门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42月任惠州市龙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92月任惠州市龙门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20094月任惠州市龙门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12月任惠州市龙门县委书记、县长

  20142月任惠州市龙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5月任惠州市惠东县委书记

  20163月任惠州市惠东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11月任惠州市惠东县委书记

  20171月任惠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惠东县委书记

  20174月任惠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10月被免去惠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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