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洪天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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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洪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源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洪天简历
刘洪天,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广东龙川人,在职大学学历,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培训中心专职副主任、教育培训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