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惩非法集资等严重金融犯罪 支持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
来源: 证券时报网 作者: 贺觉渊
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报告(2019-2022)》(下称《报告》),全面总结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强化金融司法保护,支持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三年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结一审金融类案件70.46万件,严惩非法集资、逃汇套汇、内幕交易等严重金融犯罪。
《报告》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要情况:一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二是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打造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新示范。三是畅通司法法律规则衔接,将制度之异转化为制度之利。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化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完善跨域司法服务,满足“港澳所需”“湾区所向”。
《报告》指出,三年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坚持公正高效司法,共审结各类涉港澳案件5.36万件,依法维护粤港澳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重点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保护力度,审结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侵害企业产权经济犯罪一审案件2056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财产安全。
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关于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医药专利诉讼制度,提升高水平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服务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三年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4.89万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293件,持续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强化涉标准必要专利、网络游戏领域审判指引,在OPPO诉夏普案中首次确立对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权,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快速维权机制,将知识产权速裁案件审理周期缩短至45天,对内引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对外塑造保护知识产权法治形象,联动港澳打造知识产权跨境争端解决优选地。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强化金融司法保护,支持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三年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结一审金融类案件70.46万件,严惩非法集资、逃汇套汇、内幕交易等严重金融犯罪。广州、佛山等地法院成功审理康美药业系列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内地首例适用“支持诉讼+示范案件”机制证券侵权纠纷案,妥善快速化解群体性纠纷,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
《报告》还指出,三年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破产案件1.31万件,依法出清“僵尸企业”4233家,推动61家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建立广东全省统一、跨地域执业破产管理人制度,积极推进跨境破产试点。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并在深圳中院成立深圳破产事务管理署,先后办结内地首宗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获得“重生”机会,实现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有序退出的法治化路径。
责任编辑: 孙孝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