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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1日】关于广州公安监管场所调整律师会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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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9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2日11:47:50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2022年10月11日关于广州公安监管场所调整律师会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通报的相关情况,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公安监管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抵穗后需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穗后需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穗后需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二、对广东省外来(返)穗的人员,抵穗后需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对广东省内地市来(返)穗的人员,需3天2检且第二次是抵穗后检测(间隔24小时)。

三、对7天内均在广州市内的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澳门入境人员、其他入境人员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落实。

上述各类人员到公安监管场所办事均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通知。

附: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联系电话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2年10月11日

 

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传真电话

1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内部改造,暂停)

83114609

83114610

2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作隔离场所,暂停)

83114570

82820008

3

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83114747,83114651

86442315

4

越秀区看守所

32021217,19966291508(暂用)

32021217

5

荔湾区看守所

81792303,83114780

81754156

6

天河区看守所

38257559,85660279-219

85660731

7

海珠区看守所

83127560,84175647

84176963

8

白云区看守所

81659034,83114520

81985636

9

黄埔区看守所

82136491,83127761

32372715

10

番禺区看守所

34875603,34737622

84736974

11

花都区看守所

22977333,22977377

22977333

12

增城区看守所

82750997,32858833

82750997

13

从化区看守所

37997011,87912468

87912468

14

南沙区看守所

34874944,34876544

34875499

15

广州市拘留所

83114400

82826700

16

广州市强制医疗所

86441587

86441472

 老检刑事律师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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