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之十: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案——建立全方位观护帮教基地
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行为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心理辅导、戒瘾治疗等矫治、教育工作,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机关为主导,依托社会单位,建立了多元化(5家)的“扬帆观护基地”:“扬帆义工培育基地”依托区图书馆,培养未成年人从小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塑造心智,并在进行义工劳动时体会劳动和服务他人带来的人生价值;“扬帆军检观护基地”安排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到部队接受军训教育,培养观护对象的内在和外在气质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规范行为;“扬帆公益实践基地”依托区义工联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安排观护对象参加扶贫救困、助孤安老、急救培训、法治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增强观护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修养;“社会调查及心理教育基地”则由首都师范大学“超越少年司法社工事务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心理疏导和矫治,为案件处理提供参考;“非京籍观护基地”依托区义工联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选择出身农村、有学习农业技能欲望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封闭式农业劳动和学习,促使其远离犯罪,劳动树人。
典型意义:
发挥多元化观护基地文化教育、军事训练、社会公益实践、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功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全方位的观护帮教,“德、智、行、规、劳”五育结合,提升帮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