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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中死亡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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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1 更新时间:2023年01月15日20:49:51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中死亡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  1956年06月26日

施行日期:  1956年06月26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6年1月31日高法刑(一)字第0018号关于反革命案被告人在判决未确定前病死狱中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报告悉。兹答复如下: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中死亡,如不牵连民事或其他财产问题,法院应以裁定宣告本案终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