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 邓志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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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乳源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邓志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志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方案,造成不良影响;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志聪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志聪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邓志聪简历
邓志聪,男,瑶族,1969年11月出生,广东乳源人,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韶关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