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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堂镇党委原书记王耀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监委对东莞市中堂镇党委原书记王耀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耀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擅权妄为,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耀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耀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中堂镇第十五届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耀明简历
王耀明,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东莞厚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6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东莞市万江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东莞市清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东莞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东莞市虎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东莞市中堂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