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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宏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宏庆(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宏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宏庆利用担任贺州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州专业刑事律师,广东著名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