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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冯波案旁听记:守望相助聚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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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9 更新时间:2024年01月09日13:44:28 打印此页 关闭

周泽|冯波案旁听记:守望相助聚来宾

作者:周泽  来源:刑辩在途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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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日,旁听律师与两位辩护人合影

 

最近,很多律师同行都到广西来宾旁听过冯波律师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帮助伪造证据等罪上诉案庭审。在我的合伙人王兴、王飞、刘征及所里李显峰、叶小珊、宋朗等多位律师到来宾旁听冯波案之后,我与助理许茜也于2024年1月5-6日,到来宾旁听了两天来宾中院对冯波案的庭审。

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正常代理案件,因雇主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等犯罪追诉,律师也被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军师”,受到追诉——这就是冯波案。按照冯波案的追诉逻辑,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民事案件的律师,大多应该抓起来治罪。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这是律师同行普遍关心冯波案的原因。

此次旁听冯波案庭审,是我第二次到来宾。

2023年8月7日,冯波上诉案原定的开庭时间,我就与多位律师同行,不约而同,到了来宾。结果,大家都知道的,当时来宾中院大门都没进去,未旁听成。非但如此,刘长、王昊宸两位辩护人也受阻于安检处约半小时,尚未进入法庭便被告知庭审结束了。是为“8.7事件”。

事后辩护律师会见冯波得知,“8.7事件”发生当天,冯波案原合议庭在两位辩护律师受阻于安检处,未能进入法庭,准备旁听的冯波家属等很多人也未能进入法庭的情况下,原定开庭时间未到,就宣布开庭,并以冯波的两位辩护人刘长、王昊宸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为由,让冯波自行辩护。在冯波表示辩护律师未到,自己不能完成辩护的情况下,法庭让出庭检察员草草说了几句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之类的话,就宣告庭审结束。

“8.7事件”发生当天,未能进入法庭为同行冯波辩护的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通过网络直播方式,为冯波作了公开辩护。超过10万人围观了两位律师的公开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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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7日,离开来宾前,我宽慰冯波母亲和妻子

 

“8.7事件”引起了公众对冯波案的巨大关注。众多法律人对来宾中院剥夺上诉人冯波及其辩护人辩护权的行为,给予了一边倒的批评和谴责!

在舆论的压力下,来宾中院院长柳金红代表法院向辩护律师致歉,并宣布将重组合议庭,另行开庭审理冯波上诉案,遂有2023年12月19日开始的冯波上诉案再次开庭。

此前,重组的合议庭曾决定于2023年10月16-27日开庭,我与所里律师已准备如期赶往来宾旁听,并已通报冯波家属。结果,临近预定开庭时间,合议庭又决定延期开庭。后定于2023年12月19-29日开庭。

因有案件开庭及其他紧急事务,我未能参与2023年12月19-29日的冯波案庭审旁听。

所幸,因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的精细辩护,庭审未能在12月19-29日期间完成,新年1月4日起继续开庭,使我得以旁听1月5-6日的庭审。

旁听冯波案庭审,我有一种侥幸感。

冯波妻子唐晓丽对我说,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接任冯波案辩护人,来宾中院确定2023年8月7日开庭后,曾决定给予辩方面6张旁听证,并让家属提前提供旁听人员信息。结果,她们将准备旁听的我及另外几位律师的信息提交法庭后,法庭就改了“旁听政策”,决定只给家属2张旁听证,只准冯波母亲和妻子旁听。

另据唐晓丽女士介绍,一审开庭(2023年1月29-30日)时,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对旁听没有任何限制,当时没有任何所谓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但包括冯波亲属在内,全场只有5人旁听。

二审第一次开庭(2023年7月20日)前,唐女士通过法官办公电话询问,书记员说旁听没有限制人员,不需要预约。但她们20日到法院门口,却被告知只有5个旁听名额。问为什么突然限制旁听,还把之前书记员关于旁听不需要预约的通话录音当场播放了,法警说法庭的位置已被坐满,只有5个位置给她们了。当时有二、三十人排在大门口的安检处要求旁听,其中来自桂林的律师还把自己的律师证掏出来摆在安检处桌面上排了一长排,至少有十几本。为旁听问题抗争的过程中,冯波的母亲一度气得当场晕倒。后来唐女士等5人进入法庭后,其见到法庭已坐满了人,基本都是年轻的小伙子和姑娘,她的坐位还是法警叫起来一个年轻人给让出来的。

中途休庭时,唐女士见到婆婆(冯波的母亲)和4个亲友坐在法庭门外的一排铁椅上。后来得知,她们5人进去后,大家在安检处继续理论,要求见负责的领导,法警让4个人扶冯波母亲进院子的另一栋楼二楼和领导谈。在那里他们看到大屏幕上正在播放冯波庭审实况,只是马上被掐断了。他们要求打开视频,被告知技术员不在。后来,法院同意在法庭门外加5个座位给他们,休庭后再挪进去。

当天下午的庭审,法庭的很多座位都空了出来,还有一些人在睡觉。晚上继续开庭,上午先进法庭占坑旁听的人就基本没来了。

次日开庭时,旁听席上原来占坑的,只来了6人。而在当日,因冯波母亲周凌燕女士向法庭提交了对陈立强、杨功鹏两位律师的解除委托手续,头天从上午开到晚上,又从晚上开到次日凌晨,法庭急欲快速推进的庭审,也被迫停了下来。

据冯波家属反映,冯波案二审2023年7月20日第一次开庭时,法庭根本无视上诉人冯波及时任辩护人杨功鹏、陈立强的辩护权,一味强推庭审,律师在庭外也面临着各方面的压力(杨功鹏律师也向我作了证实)。

见证了冯波案二审第一次开庭情况的冯波家属,在法庭公然剥夺冯波及其辩护人辩护权的“8.7事件”发生后,非常沮丧、绝望。我安慰她们,这或许不是坏事。

一切如我所料,“8.7事件”成了冯波案辩护的转折点。

“8.7事件”后冯波上诉案重新组建的合议庭,从2023年12月19日开始的庭审,改变了之前只给当事人家属两张旁听证的“旁听政策”,除了给家属两张旁听证,还给辩方7张旁听证,可由想要旁听冯波案庭审的律师轮换旁听。与冯波一样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诈骗犯罪追诉,经燕薪、金宏伟、斯伟江和我接力辩护,去黑,并从12年改判3年徒刑的吕先三律师,一度也得以进入法庭旁听。但吕先三在发了旁听记后,便不再被允许旁听,理由是吕先三已被吊证,已经不是律师。

此次旁听,我遇到了被辽宁盘锦警方抓捕关押,经律师同行援救获释并重新执业的周筱赟律师。而在此之前,除了吕先三律师,因执业行为被追诉获得律师同行救助的江西律师熊昕、贵州律师谢丹,也曾前往来宾旁听冯波案庭审,声援冯波及其家属。据悉,之前因执业行为被追诉获同行救助的聂敏律师、熊昕律师,还为同行前来声援冯波律师赞助了盘缠。

两天的庭审旁听中,我注意到,还有从四川、湖南等地来的群众,希望旁听冯波案,被拦在来宾法院安检门外。而从全国不同地方赶到来宾,希望旁听冯波案的律师同行,不少人也因为每天的旁听证有限,未能进入法庭旁听。

除了每天提前报名旁听的律师们在轮替旁听,法庭安排的其他“旁听”人员,也有轮替。

我在想,难道法庭安排的其他“旁听”人员,也像律师一样自由,可以不上班,从而有大把的时间来法院旁听吗?如果不是,既然都给了家属及律师一共9张旁听证,庭审信息也不可能封锁在法庭内了,何不利用大法庭审判,让想旁听的人都来旁听呢?而很多国家工作人员都有自己的工作,又何必把他们禁锢在法庭上“旁听”一个自己并不关心的案件呢?

众多律师到来宾旁听冯波案,无疑是因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关切。而我则有更直接的原因,那就是,我是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参与辩护冯波案的保荐人,有责任为他们站台。

冯波妻子唐晓丽女士从冯波案侦查阶段开始就一直在联系我,想委托我担任冯波的辩护人。因为手里有多个案件在办,其中还包括被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需要旷日持久开庭的付廷祥案,而冯波案又远在来宾,办案非常不便,故我未接受委托,而是向唐女士推荐了王昊宸律师。我相信,王昊宸律师介入后,会根据辩护工作需要找刘长这样的帮手。或许是对年轻律师不够信任,冯波家属没有更早委托王昊宸律师。

冯波上诉案庭审在7月21日被冯波家属踩下刹车后,冯波妻子又与我联系,希望委托我担任辩护人。因手里案件的压力仍未消除,而冯波案600多本案卷的体量,也让我感到怵头,二审案件又非常紧迫,我仍未接受委托,并再次推荐了王昊宸律师。而后,唐女士希望委托我的合伙人王兴律师,王兴律师也因陷身绵阳曾建斌案无法脱身,未能接受委托。嗣后,唐女士再与我联系,说找了斯伟江律师,但斯律师说一个人撬不动,需要请我与他搭档。我考虑时间问题,也考虑到之前多个律师被追诉,都是我与斯律师在搭档辩护,而我们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精力、体力都大不如前,不能总是我们,需要有年轻律师来接替,遂再次向唐女士推荐王昊宸律师,并建议其委托刘长律师与王昊宸律师搭档为冯波辩护。

随后我与斯伟江律师联系,建议由刘长与王昊宸律师出庭为冯波辩护,我们作为团队成员提供必要的协助——这比我们两个老同志亲自出马更好,也有助于年轻律师的成长。斯律师表示完全赞同。最后,我与斯律师分别征求王昊宸、刘长两位律师的意见后,确定由他俩接受冯波家属委托,担任冯波的辩护人。

刘长是朱明勇律师的徒弟。王昊宸是我的徒弟。很多当事人及其家属跟我说过,王昊宸很不错。我也认为王昊宸很不错。与王昊宸一起开过庭的朱明勇律师,也认为王昊宸不错。而与刘长一起办过案,并长时间同庭辩护案件的王昊宸,也跟我说过,刘长非常棒。

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决定参与冯波上诉案辩护,赶赴来宾后,面对冯波案600多本案卷的巨大体量,离法庭决定的开庭时间8月7日,又只有十天的辩护准备时间,一度准备打退堂鼓。其时,王昊宸律师向我电话请示:是不是让原来的辩护人回来继续为冯波辩护会更好?

我告诉他们,任何案件的辩护都是在现实条件下完成的。他们没准备好,前手律师的准备未必也有多好,而且前手律师已经向法庭提交了解除委托手续,再接受委托去辩护,法庭未必会接受,也有损前手律师尊严。换其他律师,同样没有时间准备。

谁也没想到,来宾中院不仅不给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充分的辩护准备时间,坚持要在8月7日开庭,还决定在开庭时不准辩护律师带电脑进入法庭;在辩护律师坚持要带电脑进入法庭工作的情况下,竟以安检之名阻挠进入法庭,导演了粗暴剥夺上诉人冯波及辩护人辩护权的“8.7事件”。结果,不仅让冯波案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并使法院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对冯波案重新开庭审理,而几个月后的重新开庭,让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有了充分的辩护准备时间,从而使他们在来宾中院的法庭上,给法官、检察官及旁听群众,奉献了一场精彩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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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5日,与王昊宸、刘长合影

此次在来宾,再见到冯波的母亲和妻子,她们的情绪比起“8.7事件“发生时,已然大好。是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的精彩辩护,以及全国律师不断到来宾旁听声援,让她们看到了希望。我也为之欣慰。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1月5-6日两天的庭审,都是刘长、王昊宸两位律师对一审判决据以认定冯波犯诈骗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两个个罪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听了两位律师的质证意见,如果不带偏见和立场,我想任何有理性和良知的人,都会得出冯波不构成诈骗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也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结论。

对两位律师质证的情况,我将另文报道。

——周泽2024.1.7

 

广州刑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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