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从他人处购买假发票的行为,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吗?
【广州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辩护律师】基本案情
2017年6月陈某某从网络上以每本25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10本假发票。
之后在公安机关的一次检查中,在其经营场所其购买的发票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其票面金额计算,共计金额30多万元。
【广州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辩护律师】法院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陈某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广州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辩护律师】律师观点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的立案标准是: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3)持有伪造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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