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可能构成犯罪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团队、皓哲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
林某本是C省一农民,后来听说生产化妆品很赚钱,就有了从事生产化妆品的打算。2018年,他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就生产出了一款“特效霜”,由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致使几十名消费者皮肤受到不同程度的红肿、疼痛、并且出现黄黑斑。经检验,林某生产的化妆品含有硫酸和汞,属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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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林某违反了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身体健康,对此林某应担承担刑事责任。林某生产、销售的化妆品,其成分含有硫酸和汞,这是严重危害人身健康的化学成分。林某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但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属于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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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
《刑法》中有关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规定: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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