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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易鹏飞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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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0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30日22:02:41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易鹏飞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易鹏飞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易鹏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易鹏飞利用担任湖南省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怀化市市长、湖南省娄底市市长、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资金申请、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广东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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