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
技术人员违反约定,私自披露商业秘密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吗?
【广州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基本案情
被告S在原告公司工作期间,掌握了原告的电力线载波机技术。被告T公司采用以技术入股的利诱手段,利用S非法提供的技术秘密生产电力线载波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请求法院依法判令S赔偿因单方中止劳动合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3.5元;判令S和T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并对原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广州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法院认为
ESB-500型电力线载波机技术是被上诉人许继公司的技术秘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继公司的许可,不得使用或转让该技术。上诉人S在许继公司任职期间就参与了原审被T公司的组建,继而又违背与许继公司的保密约定,将掌握的职务技术成果作价入股,以许继公司的民力线载波机生产技术为T公司生产SSB型电力线载波机,其行为属于披露和使用许继公司商业秘密,侵害许继公司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T公司明知S是许继公司的在职人员,S掌握的技术不是他个人的非职务技术,却不经合法受让,以作价入股的手段利诱S以此项技术为其生产产品,并进行销售,其行为是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被侵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
【广州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律师评析
技术人员违反约定,将商业秘密披露、使用并允许其他经营者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该技术人员与该经营者的行为属于共同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广州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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