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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索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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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15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21日09:41:05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如何界定索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18日至19日,田某某使用提前购买的匿名手机卡,给赵某某打电话、发短信,向赵某某索要人民币30万元,否则将杀害其子郭某某。后因赵某某及时报案,田某某未得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某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田某某为了非法占有被害人赵某某30万的钱款,以其子郭某某的生命安全作为要挟,向其索要钱款。即田某某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私人财物,数额巨大的情形。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应当予以支持。此外,由于被害人及时报案,田某某未取得财物。即田某某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综上,结合田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以被告人田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律师观点

本案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是,被告人田某某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是否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论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此处需要准确界定敲诈勒索罪与合法行权的界限。从主观方面来讲,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双方有签订的合法合同或者依法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则债权人使用轻微暴力去索债是不构成本罪的,而属于合法行使债权。从客观方面来讲,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实施了恐吓行为,即以恶害相通告,致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因此,本案中,田某某以被害人之子的生命安全作为要挟,强迫被害人交出30万钱款,其行为与上述构成要件相符。对田某某的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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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以低价购房为诱饵骗取他人资金的行为,应当以何罪论处? 下一条:为泄愤擅自买卖他人股票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需要承担何种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