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应具备何条件——以侵犯软件著作权为例
案情简介
A公司是B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用户需购买密匙后方可永久使用。2021年3月至9月,在无A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邓某通过黑客技术破解了B软件,并在自营的网店上销售B软件的密匙共50单,非法获利132450元。在得知被调查后,邓某先后主动退款24笔,共计62800元。2021年9月6日,邓某投案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提起公诉。庭审期间,邓某对罪名、事实、程序、证据均无异议,法院遂采取速裁程序审理此案。
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邓某在未取得B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之下,擅自破译了该软件,并对外销售相应的加密钥匙,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即邓某属于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情形。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予以支持。此外,鉴于邓某是自首,且主动退赃退赔,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以被告人邓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律师观点
本案涉及的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殊程序——速裁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刑事案件要适用速裁程序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该案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
其二、该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三、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其四、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
其五、被告人对所提的量刑无异议。
其六、被告人对适用速裁程序无异议。
其七、被告人不是盲、聋、哑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
其八、被告方与被害方就损害赔偿达成了和解协议。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