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买保健品获得推广费为由非法集资,需要如何处置?
案情简介
2017年9月,刘某以A公司的名义,通过发传单、送鸡蛋、请吃饭等方式吸引大量中老年人购买店内的会员卡。2018年6月,刘某售卖保健品“万全延龄膏”,售价1000元一份,承诺一个月后返还本金并获得推广费100元。同年8月,刘某售卖保健品“肾力归来”,售价5000元一份,承诺一个月后返还本金5000元并获得推广费500元。刘某以上述方式非法吸收了55名被害人资金240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以购买保健品获得推广费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0余万。即刘某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情形。其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构成相符。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应当予以支持。此外,鉴于刘某属于投案自首,主动退赃退赔,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综上,以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人民币。
律师观点
本案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以购买保健品获得推广费为由,非法集资。司法实践中,此类以夸大保健品功效,吹嘘购买保健品赚取高额费用,骗取大量中老年人投资购买,造成投资者严重经济损失的情形,较为常见。犯罪人大多是把握住了中老年人渴望强身健体、长命百岁的心理,借机向其宣传购买保健品赚钱的骗局,使其上当受骗。此类犯罪一方面致使被害人受到严重损失,扰乱了金融秩序。另一方面也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扰乱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人应当予以严惩,防控非法集资所带来的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